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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辦法
突破邊界、大膽創造
關於「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

您有滿溢的創意,卻無處展現?您有滿腔的熱血,卻苦無實踐的機會嗎?「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邁向第七屆,將提供一個充滿自由創作養分的文創苗圃,等待您天馬行空的靈感灌溉,讓創意的種子開花結果。

百萬徵件 即日起至2023/6/20 截止
2023徵件主題:末未之間 ARE ERA
世界重回正軌,我們正離開黑暗。經過了末日的折騰,世界被重組了,我們沿著晦暗走向光明,從迷惘找尋清晰,未來成為一種顯學與挑戰。

「2023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以《末未之間 ARE ERA》為題,鼓勵新銳創作者用創意實踐自我主張!創作形式、內容、媒材不拘,無論你是以廣場為設置基地的【大型互動裝置】、【科技藝術創作】或是任何展出形式的作品,都熱烈歡迎投件。

這一次,身為創作者,無懼的拋出你的新觀點,讓希望成為新的主流!
徵件說明
  1. 徵件組別:依製作經費規模,分成「潛力新銳組(120萬製作費)」、「實驗新秀組(60萬製作費)」兩組。
  2. 提供製作費用:

    (1)潛力新銳組優選者,可獲得新台幣(下同)120萬元製作費(含稅)。
    (2)實驗新秀組優選者,可獲得60萬元製作費(含稅)。

  3. 提供展演空間:兩組優選作品將於臺北、臺中聯合展出。

    (1)潛力新銳組優選者,除上述製作費用,另補助新台幣10萬元(含稅)作為移展之用,用於作品運輸及修復費用等。
    (2)實驗新秀組優選者,除上述製作費用,另補助新台幣5萬元(含稅)作為移展之用,用於作品運輸及修復費用等。

  4. 製作諮詢指導:由評審團提供創作建議及諮詢,協助優選者將提案付諸實現。
  5. 作品曝光行銷:由主辦單位挹注媒體行銷、策展規劃等關鍵資源,為優選者及作品打造發光發熱的舞台。
  6. 好點子獎金:於進入決選面審階段的提案中,挑選十組最具創新突破概念的提案作品,頒發鼓勵獎金5,000元,並給予評審回饋建議(兩組優選與好點子獎,不重複頒發)。
投件資格
  1.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得以個人名義報名;或2人以上(含)、6人以內(含)組隊參加。
  2. 公司組織:政府核准登記或立案之公司、法人、社團組織、學校系所(不限年齡)、獨資或合夥事業。
徵件性質

創作形式、內容、媒材不拘,例如大型藝術裝置、互動科技裝置、遊具、行為藝術展演計畫等。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二)18:00止,以在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及資料上傳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展出期間

臺北:2023年10月26日(四) - 2023年11月26日(日)

臺中:預計於2023年12月初開展,展期三週。

※註:主辦單位得視狀況等外在客觀因素調整臺中場活動規劃,並保留展出細節之權利與最終解釋權。

作品展出場域

臺北:於臺北文創大樓戶外場域「文化廣場」(橘字區域),約佔地約350坪,請選擇廣場合適範圍進行規劃,場地介紹
https://www.taipeinewhorizon.com.tw/venues/cultural-plaza 與場地使用須知 https://www.taipeinewhorizon.com.tw/venues/apply 請至臺北文創網站查詢。



臺中:於臺中驛鐵道文化園區內,下方圖面示意綠色色塊位置(佔地約700坪),請選擇合適範園進行規劃,場地照片請至雲端連結https://lihi3.cc/BGwJS觀看。



※註:主辦單位得視狀況等外在客觀因素調整臺中場活動規劃,並保留展出細節之權利與最終解釋權。

展出注意事項
臺北:
  1. 為避免阻檔行人通道,展覽作品不得建置於各出入口。
  2. 因臺北文創文化廣場下方為停車場,廣場每平方米承載2噸,若有作品搭建等需試算荷重是否超過;進場車輛僅能使用3.5噸,若有需要吊車進場,吊車重量不可超過8噸。
  3. 臺北文化廣場地面禁止噴畫任何標誌或打釘、打樁、書刻,及不得在周邊公共藝術品和既有設施上綑綁、搭建。
  4. 展出將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範執行,若因疫情造成展覽檔期無法延後,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活動規劃

臺中:
  1. 為避免阻檔行人通道,展覽作品不得建置於各出入口。
  2. 若有作品搭建等需求,進場車輛僅能使用3.5噸,若有需要吊車進場,需向相關單位申請進行吊掛作業。
  3. 場地佈置方式禁止造成髒污(含噴畫標誌、漆上塗料等)、損毀(含於建物壁面或地面鑽孔、打釘子等),及不得破壞原有結構或設施和既有設施上綑綁、搭建,並於活動結束後,該場地需恢復原狀。
  4. 區域內禁止使用明火、瓦斯以及會造成跳電的電器(高耗電的電器)設備等;所需電力設備及用電量,須先提出並確認現場配備是否符合及可使用。若有需高耗電裝置,建議自行接駁電力系統,如發電機等。
  5. 展出期間,展品等相關軟硬體設備如有損毀、遺失等狀況,園區不負任何維護及保管責任。
  6. 展出將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範執行,若因疫情造成展覽檔期無法延後,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活動規劃
報名方式

請於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建議以電腦操作為宜):

  1. 選擇報名組別

    報名時請選擇「潛力新銳組」或「實驗新秀組」。
    為鼓勵學生參與創作,實驗新秀組將保障最低20%「全學生團隊」名額進入決選面審,若成員皆為學生身份(包含應屆畢業者),需另行標註,並於投件時附上指導教授姓名、連絡電話和所有投件者之學生證。

  2. 填寫報名表

    以個人、公司組織為報名單位,每單位最多可投件二件。
    ※註:不限組別,例:潛力新銳組報名兩件;或實驗新秀組報名兩件;或潛力新銳組、實驗新秀組各報名一件。
    採個人資格報名者,可點選單人或多人,所填具之姓名、身份證字號、申請機構名稱等資料,即為日後簽約代表人。
    採公司組織報名者,務必輸入公司統一編號等資料。

  3. 填寫提案作品簡介
  4. 上傳企劃書(8M以內PDF格式,若PDF檔案過大,建議於事前進行PDF檔案壓縮),內容需包含:

    基本資料表:作品名稱、創作年份、媒材或材質、呈現方式、數量、所需空間尺寸。
    創作說明:理念與構想、作品預期影響力、夜間照明規劃、展出規劃(若提案作品屬展演性質,需註明表演時間或場次安排)。
    設計圖說:平面配置圖、示意圖、設計圖。
    施工說明:安裝方式。
    宣傳計畫。
    預算規劃(包含主展臺北、移展臺中)。
    簡歷與過去實績。

  5. 上傳個人或公司組織照片(1M以內JPG格式)
評選說明
  1. 評分指標

    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照下列指標進行評選:

    【潛力新銳組】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比重
    作品創意表現與媒材應用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及作品本身的渲染力 40%
    團隊執行經驗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及過去經驗 30%
    作品議題性與影響力 作品本身的話題性、社會性及媒體傳播的影響力 20%
    預算規劃合理性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的合理性 10%

    【實驗新秀組】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比重
    作品整體概念與創新 創作者的創新概念、作品本身互動性、社會性及參與度 40%
    創意表現與媒材應用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 30%
    團隊執行經驗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及過去經驗 20%
    預算規劃合理性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的合理性 10%

  2. 初選(書審)

    採書面審查方式,本階段預計由評審團選出15件提案作品參加決選面審。
    為鼓勵學生參與創作,實驗新秀組保障「全學生團隊」最低20%名額進入決選面審(組數計算為四捨五入進位制),如共選出15件提案作品進入決選面審,則保障其中3組為全學生團隊。
    實際入選件數,評審團得視投件件數和提案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3. 決選(面審)

    決選(面審)時間訂於2023年7月21日(五)(日期及面審辦法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每組入選者須進行8分鐘提案簡報,無法參與面審者視同棄權。
    入選者簡報完畢後,將將由評審團進行2分鐘提問,採統問統答,回答時間4分鐘。
    兩組評選結果得經評審團視投件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製作費」。

  4. 評選公告

    預定於決選面審後一周內公告於活動網站。
    ※註:時間若有異動,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兩組別各選出優選一名、備取一名,由專人通知後續事宜。
    優選者需於2023年7月31日(一)前完成合約用印,並寄回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優選者若無法執行、或任何其他原因棄權,由備取遞補。

製作費撥款

製作費預計採三期撥款(實際撥款時程及比例以雙方合約內容為準)。

  1. 第一期:

    雙方完成簽約且優選者提交評審團要求之補充文件及執行期程後,撥付40%。

  2. 第二期:

    優選者完成作品並於開幕前通過主辦單位驗收,撥付30%。

  3. 第三期:

    優選者提交成果報告書,撥付30%。
    ※註:優選者於展覽結束後,需將場地恢復原狀,若有場地毀損狀況,修復場地所衍生費用得從此款項扣除。

諮詢指導

評選出之優選提案作品應依計畫書內容確實執行,計畫執行期間,主辦單位得定期召開會議,邀請評審團進行諮詢及指導,以瞭解實際執行情形,掌握計畫執行之品質及成果,並列為未來實際核發製作費之依據。

授權事項
  1. 優選者與好點子獎得主同意自獲獎結果公告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將報名提案文件所載之圖文,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內,進行典藏、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
  2. 優選者與好點子獎得主同意自獲獎結果公告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內,將其提案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形式及網站電子檔形式進行利用,實際授權範圍,將另以書面約定。
責任義務
  1. 優選者有隨時向主辦單位說明進度之義務,且優選之提案作品,非經同意,不得變更提案內容(含提案名稱等)。
  2. 優選者有義務參與本活動相關之定期會議、說明會及行銷宣傳活動(如: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採訪、週末導覽、社群粉絲團圖文分享等)
  3. 優選者應於所有與提案作品相關文宣資料中將本基金會列為合辦單位。
  4. 凡優選者之提案作品,未來公開發表時,應註明「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為「贊助單位」。
個資管理

您所提供的文件,不論入選與否,將概不退還,以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向您告知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下稱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事項:
主辦單位依據蒐集的個人資料,包含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服務單位、職稱、電子郵件地址、電話、照片,將僅限使用於主辦單位舉辦本活動期間對入選者管理、寄送活動相關資訊及其他與本活動有關事項,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您可向主辦單位行使之個資權利包括: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處理、利用及刪除。
您亦可拒絕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惟無法享有主辦單位提供之相關活動服務。

重要注意事項
  1.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詢問:rinsper_wu@leftbrain.com.tw02-23560870 #76,林小姐。
  2. 本活動不受理有販售行為之提案作品。
  3. 投件者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加。
  4. 投件者應擔保其提案之文件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5. 投件者之提案須為原創,無任抄襲、仿冒、涉及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經費。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優選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 評審團如與投件者有直接關係,應遵循迴避原則。
  7. 投件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
  8. 主辦單位保留異動本徵件辦法之權力;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或由主辦單位解釋之。
版權聲明

進入本網站瀏覽或使用時,視同使用者已完全瞭解並接受本聲明中所有規範、中華民國相關法規、一切國際網路規範及使用慣例,並不得為任何不法目的使用本網站。本網站之所有著作、視聽內容及資料以及網站畫面資料之安排,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為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以下簡稱「臺北文創基金會」)之合法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臺北文創基金會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改作、編輯、散布、傳輸或其他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臺北文創基金會得依法請求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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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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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您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但依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若不提供將影響服務提供或其完整性。

三、資料之保護
臺北文創基金會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
臺北文創基金會充分瞭解用戶資料之保密是我們的基本責任,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內部規定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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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基金會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四、資料之使用
臺北文創基金會對於您個人資料之使用,除非法令或前述第二項另有規定,僅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範圍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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