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滿溢的創意,卻無處展現?您有滿腔的熱血,卻苦無實踐的機會嗎?「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邁向第七屆,將提供一個充滿自由創作養分的文創苗圃,等待您天馬行空的靈感灌溉,讓創意的種子開花結果。
(1)潛力新銳組優選者,可獲得新台幣(下同)120萬元製作費(含稅)。
(2)實驗新秀組優選者,可獲得60萬元製作費(含稅)。
(1)潛力新銳組優選者,除上述製作費用,另補助新台幣10萬元(含稅)作為移展之用,用於作品運輸及修復費用等。
(2)實驗新秀組優選者,除上述製作費用,另補助新台幣5萬元(含稅)作為移展之用,用於作品運輸及修復費用等。
創作形式、內容、媒材不拘,例如大型藝術裝置、互動科技裝置、遊具、行為藝術展演計畫等。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二)18:00止,以在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及資料上傳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臺北:2023年10月26日(四) - 2023年11月26日(日)
臺中:預計於2023年12月初開展,展期三週。
※註:主辦單位得視狀況等外在客觀因素調整臺中場活動規劃,並保留展出細節之權利與最終解釋權。
臺北:於臺北文創大樓戶外場域「文化廣場」(橘字區域),約佔地約350坪,請選擇廣場合適範圍進行規劃,場地介紹
https://www.taipeinewhorizon.com.tw/venues/cultural-plaza 與場地使用須知
https://www.taipeinewhorizon.com.tw/venues/apply 請至臺北文創網站查詢。
臺中:於臺中驛鐵道文化園區內,下方圖面示意綠色色塊位置(佔地約700坪),請選擇合適範園進行規劃,場地照片請至雲端連結https://lihi3.cc/BGwJS觀看。
※註:主辦單位得視狀況等外在客觀因素調整臺中場活動規劃,並保留展出細節之權利與最終解釋權。
請於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建議以電腦操作為宜):
報名時請選擇「潛力新銳組」或「實驗新秀組」。
為鼓勵學生參與創作,實驗新秀組將保障最低20%「全學生團隊」名額進入決選面審,若成員皆為學生身份(包含應屆畢業者),需另行標註,並於投件時附上指導教授姓名、連絡電話和所有投件者之學生證。
以個人、公司組織為報名單位,每單位最多可投件二件。
※註:不限組別,例:潛力新銳組報名兩件;或實驗新秀組報名兩件;或潛力新銳組、實驗新秀組各報名一件。
採個人資格報名者,可點選單人或多人,所填具之姓名、身份證字號、申請機構名稱等資料,即為日後簽約代表人。
採公司組織報名者,務必輸入公司統一編號等資料。
基本資料表:作品名稱、創作年份、媒材或材質、呈現方式、數量、所需空間尺寸。
創作說明:理念與構想、作品預期影響力、夜間照明規劃、展出規劃(若提案作品屬展演性質,需註明表演時間或場次安排)。
設計圖說:平面配置圖、示意圖、設計圖。
施工說明:安裝方式。
宣傳計畫。
預算規劃(包含主展臺北、移展臺中)。
簡歷與過去實績。
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照下列指標進行評選: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比重 |
---|---|---|
作品創意表現與媒材應用 |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及作品本身的渲染力 | 40% |
團隊執行經驗 |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及過去經驗 | 30% |
作品議題性與影響力 | 作品本身的話題性、社會性及媒體傳播的影響力 | 20% |
預算規劃合理性 |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的合理性 | 10% |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比重 |
---|---|---|
作品整體概念與創新 | 創作者的創新概念、作品本身互動性、社會性及參與度 | 40% |
創意表現與媒材應用 |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 | 30% |
團隊執行經驗 |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及過去經驗 | 20% |
預算規劃合理性 |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的合理性 | 10% |
採書面審查方式,本階段預計由評審團選出15件提案作品參加決選面審。
為鼓勵學生參與創作,實驗新秀組保障「全學生團隊」最低20%名額進入決選面審(組數計算為四捨五入進位制),如共選出15件提案作品進入決選面審,則保障其中3組為全學生團隊。
實際入選件數,評審團得視投件件數和提案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決選(面審)時間訂於2023年7月21日(五)(日期及面審辦法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每組入選者須進行8分鐘提案簡報,無法參與面審者視同棄權。
入選者簡報完畢後,將將由評審團進行2分鐘提問,採統問統答,回答時間4分鐘。
兩組評選結果得經評審團視投件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製作費」。
預定於決選面審後一周內公告於活動網站。
※註:時間若有異動,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兩組別各選出優選一名、備取一名,由專人通知後續事宜。
優選者需於2023年7月31日(一)前完成合約用印,並寄回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優選者若無法執行、或任何其他原因棄權,由備取遞補。
製作費預計採三期撥款(實際撥款時程及比例以雙方合約內容為準)。
雙方完成簽約且優選者提交評審團要求之補充文件及執行期程後,撥付40%。
優選者完成作品並於開幕前通過主辦單位驗收,撥付30%。
優選者提交成果報告書,撥付30%。
※註:優選者於展覽結束後,需將場地恢復原狀,若有場地毀損狀況,修復場地所衍生費用得從此款項扣除。
評選出之優選提案作品應依計畫書內容確實執行,計畫執行期間,主辦單位得定期召開會議,邀請評審團進行諮詢及指導,以瞭解實際執行情形,掌握計畫執行之品質及成果,並列為未來實際核發製作費之依據。
您所提供的文件,不論入選與否,將概不退還,以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向您告知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下稱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事項:
主辦單位依據蒐集的個人資料,包含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服務單位、職稱、電子郵件地址、電話、照片,將僅限使用於主辦單位舉辦本活動期間對入選者管理、寄送活動相關資訊及其他與本活動有關事項,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您可向主辦單位行使之個資權利包括: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處理、利用及刪除。
您亦可拒絕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惟無法享有主辦單位提供之相關活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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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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